各建账单位:
2009—2010年度会计建账审核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建账单位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建账审核手续,逾期不办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建账审核办理程序的重要变化
根据《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从2010年开始,各建账单位办理建账审核手续时,除继续报送相关资料外,还必须填写《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审核表》。《审核表》须经财政部门盖章确认,盖章确认的《审核表》是各建账单位到工商、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之一。各建账单位要认真填报《审核表》,并保证其真实完整。《审核表》采取网上填报方式,各建账单位登录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系统(http://jzsh.jmkjw.com/index.htm),在网上填报《审核表》打印并盖章后,持《审核表》和相关资料办理建账审核手续。
二、办理建账审核手续的区域划分
各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同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建账审核手续。
中央、省驻荆企业(含分支机构),市(县、区)属重点企业到市(县、区)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建账审核手续。其它企业到所在镇(街办)财政部门办理建账审核手续。
村民委员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到所在镇(街办)财政部门办理建账审核手续。
三、建账审核手续办理所需资料
各建账单位办理建账审核手续时需携带下列资料:
1、2009、2010年度总账、银行存款日记款、现金日记账;
2、《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审核表》一式3份;
3、2009年度会计报表一式2份;
4、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(原件及复印件);
5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6、金融机构核办的银行账号;
7、财务负责人、主管会计、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
8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首次办理建账审核手续的单位携带1—8项资料,后续办理的单位携带1、2、3、项资料。
荆门市会计管理局
二○一○年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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